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增补商洛市和韩城市三家公交企业进入城市公交企业名录的函
索引号: | ZDDBG216542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5〕1007号 |
发布机构: | 厅运输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增补商洛市和韩城市三家公交企业进入城市公交企业名录的函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2-18 |
省国税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2〕61号)要求,我厅在2012年7月底编制并向贵局报送了《陕西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与城市公交企业名录》(陕交函〔2012〕558号)。
商洛市于2003年3月成立了陕西华龙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山阳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新发,联系电话:18809149858),2015年1月5日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新增城市公交客运经营业务,市级管理部门为商洛市交通运输局。
商洛市于2015年6月成立了洛南县龙发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建国,联系电话:13992498318),主要从事城市公交
客运经营业务,市级管理部门为商洛市交通运输局。
韩城市于2000年1月成立了韩城市客货联营服务有限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姚启章,联系电话:15929083333),2015年7月为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让惠于民,新增加了城乡公交客运经营业务,市级管理部门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
经审核,以上三家企业均符合国税发〔2012〕6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申请将以上三家企业增补编入城市公交企业名录,请贵局予以备案。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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